(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自查并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股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