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其中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各350万股,激励对象共42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该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履行公示、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