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发布公告,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春光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内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债务。同时,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其提供同样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在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被担保人春光磁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正常,无失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