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决策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可采用现场或网络方式召开。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需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