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公司作为上诉人之一,其上诉请求被驳回。二审维持了一审关于公司对海南国源水务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赔偿责任的判决。公司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98,718,367.77元。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依法申请再审,并根据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最终结果以审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