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H股公告((1)委任联席公司秘书(2)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委任焦倩倩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因她不具备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资格,公司已获联交所有条件豁免严格遵守该条款及第8.17条,豁免期自2026年7月8日起为期三年。焦女士须在马咏仪女士协助下履职,且公司需确保其在豁免期内完成每年不少于15小时的专业培训。豁免期间届满前,公司须证明焦女士已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