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廣東鼎泰高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明確董事會下設提名委員會的職責與運作機制。提名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佔多數,並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由董事長或部分董事提名,經董事會選舉產生。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獨立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工作。提名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並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董事會若未採納建議,需在決議中說明理由並披露。委員會還負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物色董事人選、評核獨立董事獨立性及支持董事會績效評估。會議須提前三天通知,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本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董事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