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普源精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實施細則》,旨在規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聘工作,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過半數,並設主任委員一名,由獨立董事擔任。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搜尋合資格人選、審查候選人資格、提出任免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制定董事會繼任計劃及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等。委員會會議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可採用現場、視頻或電話等形式召開,並可邀請董事或高管列席。委員會可聘請中介機構提供決策意見,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與會人員負有保密義務。本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有細則同時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