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普源精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實施細則》,明確該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機構,負責制定與審查公司董事(包括非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並進行績效考核。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佔多數,主任委員由獨立董事擔任並由董事會任命。其主要職責包括制定薪酬計劃與績效評價體系、審查非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與年度績效、監督薪酬制度執行情況,並向董事會提出有關薪酬、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及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等建議。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委員會還需審議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賠償安排,並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的釐定。相關薪酬方案須經董事會審議,董事薪酬尚需股東會批准。委員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本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有細則同時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