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明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组织架构及工作程序。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评价标准及考核体系,提出薪酬方案建议,并检讨管理层薪酬建议与企业目标的匹配性。同时,委员会有权对个别董事及高管的薪酬待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离职赔偿及行为失当解雇赔偿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须确保董事及其关联人不参与自身薪酬厘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上年度考评与薪酬执行情况,拟定下年度计划,并可召开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工作经费由公司承担,相关记录保存十年。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