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常设议事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评估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董事人选、任免、继任计划以及高管聘任提出建议。委员会还负责物色合格董事人选,审核任职资格,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并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文件保管十年。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