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未有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内容及流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本计划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