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因与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煤炭购销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豫西煤炭储配中心返还预付货款58,235,146.8元及违约金,大有能源对前述债务在豫西煤炭储配中心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承担支付责任。公司已提起上诉但被驳回,目前需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并申报财产。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