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72,669.56万元,募投项目包括电连接株洲基地建设、无锡生产基地智能化建设等。由于银行及税务相关规定,公司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社保税费等,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建立明细台账,定期申请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认为该操作符合监管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