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专项借款,为临沂金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29万元专项借款;重庆金科为广汉金信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专项借款。上述款项用于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