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签订投资账户管理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
华兴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11)于2026年7月6日宣布,其全资子公司CRCL与中信建投(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投资账户管理协议。CRCL将委任中信建投国际资管作为全权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初始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0,000美元的投资组合,资金来源于集团内部资源。该投资组合以实现温和资本增值为主要目标,基础货币为美元,可投资于大中华区、北美、发达亚太经济体及欧洲的债券、票据及基金。管理费为每年投资组合净资产总值的0.2%,按季度支付并从投资组合中扣除。CRCL可提前不少于一个月书面通知提取全部或部分投资。兴业银行香港分行被委任为托管人。协议受香港法律管辖。本次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获豁免股东批准。董事会认为协议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