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报酬的议案》及选举罗订坤、孙永志为董事,王妮、赵湘仿为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