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京三分检民监〔2026〕186号),因恒天集团不服法院审判结果提起的检察监督申请,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不符合监督条件,决定不支持其申请。公司为该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一审被告之一、被上诉人之一及再审被申请人之一。截至目前,案件处于检察监督阶段。根据决定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