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就合同纠纷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案件已裁决。裁决结果包括:朱新明和冷素敏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6120万元;朱新明、共青城金砖、共青城新瑞将其持有的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办理登记手续;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保全费等合理开支91,671元;仲裁费由公司承担60%,被申请人承担40%,被申请人需向公司支付2,227,801.2元。驳回公司其他仲裁请求。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