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志刚、彭新波、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确认出让方转让股份符合减持规定及承诺,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情况。中金公司认为出让方具备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