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税务事项的进展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长航新凤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武税一稽通[2026] 588号)。该通知书指出,2022年至2024年期间,新凤凰从供应商采购页岩油取得的190张增值税发票被认定为不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涉及价税总额105,727,887.81元。稽查局要求限期补开、换开发票或提供支出真实性证明材料,否则相应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目前未涉及行政处罚,最终处理结果尚存不确定性,相关税务影响已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