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吴耀军先生参与认购并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免于发出要约。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相关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合法合规。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