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日举行了股东特别大会,会上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了载列于通告中的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内容为批准阳新弘盛销售框架协议项下的经修订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截至会议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7,895,579,706股,其中母公司直接持有11,962,999,080股(占66.85%),并在本次决议案中放弃投票。因此,有权参与投票的股份总数为5,932,580,626股。该决议案获112,235,700股赞成票,占参与投票股份的100.00%,无反对票。由于赞成票超过50%,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正式通过。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会议点票监察员。执行董事李海波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芳女士、王岐虹先生、孔华先生以电子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