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