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健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健生声明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未发现不良记录或失信行为。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