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与运作机制。审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至少有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委任。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聘核数师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监管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协调管理层与外聘核数师沟通,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资源,外聘核数师每年至少与其举行两次无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审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有关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