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续关连交易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分别与长春光机所及长光圆芯订立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长春光机所框架协议,自协议生效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向长春光机所提供CMOS图像传感器产品与定制解决方案,同时长春光机所将零星向本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根据长光圆芯框架协议,自协议生效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长光圆芯将向本集团提供封装及测试等服务。两项交易均为持续关连交易,因长春光机所为公司主要股东奥普光电的实际控制人,而长光圆芯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且为关连人士。两项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预计高于0.1%但低于5%,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董事会认为交易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