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权责范围及程序)
思博系統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委會」)的權責範圍及程序於2016年3月15日首次採納,並於2026年6月24日修訂,有效期至另行通知為止。提委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會成員組成,大多數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提委會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會主席(如屬提委會成員)擔任,惟在處理董事會主席繼任事宜時,董事會主席不得主持相關會議。提委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人,決議須全體成員書面同意。提委會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物色及推薦董事人選,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續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建議董事會下設委員會成員名單,並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提委會亦負責審視非執行董事投入時間、進行離任董事訪談、監察多元化政策實施情況,並在企業管治報告中作出披露。提委會有權調查相關事項、索取資料、獲公司資源支持,並在需要時聘請獨立專業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