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其岗位责任、经营成果联动。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并披露。绩效薪酬需经考核后兑现,存在违规或重大过失等情况时可扣减或追回已发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