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进一步认购金融产品)
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336)于2026年6月30日公布,集团成员公司当日向中国浙商银行集团、兴业银行集团、江苏银行集团及杭州银行进一步认购金融产品。截至公告日,未到期的该等金融产品投资总额分别为:中国浙商银行集团人民币4.95亿元、兴业银行集团人民币8.19亿元、江苏银行集团人民币13.61亿元、杭州银行人民币10亿元。此前,相关认购未构成须予披露交易,但因本次认购后未到期投资总额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及第14.34条,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需履行公告义务。董事确认,除上述未到期产品外,其余已悉数赎回;集团认为该等产品可获得合理利息,且不会对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投资资金来源于集团富余现金,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保持流动性与较低风险。相关银行及其附属理财公司均为独立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