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7.16%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航盛电子的控制,使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标的公司主营汽车电子产品,属于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关键电子信息与系统集成环节,符合创业板定位。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智能汽车领域形成上下游协同,有助于公司实现从通信模组向系统集成产品的跨越,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