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广和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7.16%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核查,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包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及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和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