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出席股东共5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550%。会议审议了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9.6716%,议案获得通过。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