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该制度适用于在任董事(含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薪酬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责权利结合,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挂钩,战略导向等原则。薪酬构成方面,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与非独立董事相同。薪酬发放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亏损或业绩下滑时,若高管薪酬未相应下调,须披露原因。绩效薪酬部分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并依据审计数据确定。如发生财务造假等情况,公司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