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举行,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2025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选举胡瑞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内的全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