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索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禁止控股股东干预。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询比价、邀请询比价,要求至少3家机构参与。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超过8年。更换事务所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并披露解聘原因、前后任事务所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