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074,587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以实际参与分配的363,258,74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经测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绝对值为0.84%,小于1%。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