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东方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5,552,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1%。本次质押14,3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6.15%,占公司总股本的16.16%,质押用途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履约担保。本次质押后,大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6,8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7.75%,占公司总股本的30.29%。上述股份未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担保。公司表示该质押事项未对公司主营业务、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