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购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控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无锡振华拟收购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57%股权,并签署补充协议。本次调整取消业绩补偿上限,明确原股东缪蔚翰、姚翔将其持有的剩余43%股权质押作为履约担保。未来股权收购估值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基础协商确定,设置10亿元估值上限,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增值率较高,主要因标的公司具备技术优势及未来成长性。珠城科技作为财务投资者不参与业绩对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