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76元/股加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552,000.00元加上相应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及通知债权人程序,并已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相关股票预计于2026年6月29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