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组织章程细则)
中策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新的组织章程细则。该公司于1972年9月22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为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责任以其所持股份未缴股款为限。新细则涵盖股本发行、股份转让、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股息政策、股东大会程序、董事及秘书任命、借款权力、库存股份处理、账目与审计、通知方式等内容。细则明确不适用旧公司条例附表一的默认条款,并规定电子方式发送企业通讯、召开混合式或虚拟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董事会可决定股份发行、回购、注销及库存股份处置,同时规范了催缴股款、留置权、没收股份、股息派发及储备运用等机制。此外,细则详细列明董事会议事规则、书面决议有效性、委员会设立权限以及董事、秘书的职责与报酬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