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度规定薪酬管理遵循薪酬与公司发展相结合、责权利对等、绩效挂钩等原则。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外部董事不发放津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通胀等因素调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对违规行为可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