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318,244股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需进行差异化分红处理。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核查,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小于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