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后)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42.30%,净利润增长43.50%,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人数为384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3,223,233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