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远先生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王然女士将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董事会授权财务部及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授信及融资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张远、张一弛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