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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积资本(08168.HK):罢免现任董事之股东要求内容摘要

(原标题:罢免现任董事之股东要求)

于2026年6月19日,宝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收到吴沛升先生、谢旭东先生及黎广发先生的书面要求,请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通过普通决议案罢免范凯业先生、刘湛清先生及林海宁先生的董事职务。该三名请求人合计持有公司约10.34%的已发行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细则第64条规定的提请条件。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公司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以普通决议案罢免董事。董事会须在收到要求后两个月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若董事会未能在21日内启动筹备,请求人有权自行召开会议,并由公司承担相关合理费用。由于上述罢免动议已被提出,范凯业、刘湛清及林海宁作为董事的职责与权力已即时暂停,直至投票结果公布,以防作出不利决策。公司将依据章程及适用法规尽快发出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知及通函,披露进一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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