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第13.25條,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發出本公告。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八日刊發之公告。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六日,臨時接管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頒令確認其就孫先生及Prime Union Enterprises Limited所持有之170,962,591股股份享有投票權。該申請已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經法庭聆訊,惟法庭並未批准臨時接管人所尋求之命令。法庭頒令限制本公司,在孫先生按照命令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披露其本人及Prime Union於本公司之股權持有情況(包括任何代名人或控股工具)前,不得更改:(i)董事會之組成;及(ii)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之股權結構,包括不得發行任何新股或新股權(如可換股債券、認股權證及期權),致使相關權益持有人有權取得本公司新股份。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上述事宜之重大發展另行刊發公告。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證券時應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