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作出的董事资料更新)
本公告由創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221)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51(2)(L)條及第13.51B(2)條披露董事資料變動。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朱勇軍先生通知,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於2026年6月15日頒令,對中國水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29)進行清盤,原因是一項於2025年11月17日提交的清盤呈請,涉及中國水業一家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未能償還人民幣216,602,900元貸款本金及利息,以及中國水業作為擔保人之責任。破產管理署署長已於同日被委任為中國水業的臨時清盤人。朱勇軍先生為中國水業的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自2019年8月5日起任職,並於2021年2月8日獲委任為主席。中國水業主要從事污水處理、可再生能源開發、物業投資及廢物管理業務。朱先生確認,目前無已知針對其個人的現有或潛在申索。清盤令不涉及創業集團及其附屬公司,董事會認為對本集團業務及營運無影響。除上述內容外,無其他需披露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