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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01108.HK):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由董事长谢军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270人,代表股份253,272,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26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股份206,106,411股,占总股本31.92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6人,代表股份47,165,847股,占总股本7.3049%。中小投资者共266人,代表股份11,066,331股,占总股本1.713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项议案: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董事薪酬、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委任梁霄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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