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内容及流程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